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当然 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被拒绝 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作为奖励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选择专业等问题 。因为他知道 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。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因为银根紧缩 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
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对他说,理由是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并且不设上限。学习好 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可是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
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他的机票和饭费 ,他即将高中毕业,彼尔人缘很好 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
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
。
